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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假期 张家口新闻网讯 随着2016年放假安排的公布,2016年节假日高速免费通行时间已经“出炉”。据悉,2016年高速公路将继续执行免费通行政策,其中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假期可免费通行,共免费通行20天,而元旦、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则继续收取通行费。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起始于2012年,根据当年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政策实施以来,所有免费高速公路都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大大提高通行效率。 据了解,2016年春节高速免费时间为:2月7日0时(除夕)起至2月13日24时(正月初六)止;4月4日0时起至4月6日24时止(清明节);4月30日0时起至5月2日24时止(劳动节);10月1日0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国庆节)。值得注意的是,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是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换言之,收费期间上高速公路,免费期间下高速公路,不会被收费。反过来,免费期间上高速,收费期间下高速,就要收费。